来源:市墙改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448次 [字体:大 中 小] |
成建委〔2017〕774号 |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4个部门《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烧结砖市场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成经信委办〔2016〕6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应用环节监管,有力整治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墙材产品的行为,我委委托市墙材节能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了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金牛区、双流区、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14个处于墙材施工尚未抹灰隐蔽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成都天府新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成都高新区、金牛区、双流区、彭州市未发现使用不合格砖型构造的墙材,所查区(市)县也均未发现使用烧结圆形多孔砖;本次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前三季度有所好转,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施工现场使用墙材突出问题 1.邛崃市、金堂县各1个工程项目存在二排六孔烧结空心砖(240X240X90、240X200X115)的情况,不符合现行有关标准。 2.部分项目使用的墙材产品检测报告不齐全,缺少型检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检测参数不完整。 3.部分项目使用的墙材产品合格证不规范,缺少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二)个别墙材生产企业仍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1.此次抽查发现,仍在生产(销售)二排六孔烧结空心砖(240X240X90、240X200X115)的厂家有:四川省邛崃市宏林砖厂、罗江县久盛建材厂。 二、有关要求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烧结新型墙材产品有效标准,有效杜绝不合格墙材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相关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查处,按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实施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67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建委〔2017〕135号)有关规定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扣分,并将处理情况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市建委墙材节能办。 特此通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