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设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次数:600次 [字体:大 中 小] |
成建委〔2018〕761号 |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成府函〔2018〕91号)的精神,推进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委自2018年6月25日启用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8月6日后,图审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版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和相关备案资料,所有审查相关资料均在数字化审图系统留存。 图审机构审查通过出具审查合格书后,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登陆数字化审图系统查阅工程审查的相关信息,通过备案管理模块对所辖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线下告知承诺环节办理备案)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联系人:罗洋;联系电话:61889338) |